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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7學年度研究生教育學程甄選報名開始!

【速  別】

普通件

【公告期間】

107/12/13~107/12/24

【承辦人員】

賴育芝

【聯絡電話】

04-2218-3233

【電子信箱】

amylai@mail.ntcu.edu.tw

【主  旨】

107學年度研究生教育學程甄選報名開始!

【附  件】

1060939A00_ATTCH8.pdf
1060939A00_ATTCH9.pdf

【公告內容】

內容:
一、依據本校107年12月4日107學年度研究生教
  育學程甄選委員會議決議辦理。
二、研究生教育學程甄選作業參加對象:本校研究所10
  7學年度第1學期註冊在學並有修習學分之學生。
三、申請表收件作業:
 (一)收件期限:即日起至107年12月24日(星
  期一)下午5時止,逾期不予受理。
 (二)送件注意事項:
  1、申請者須將申請表併同報名費繳費收據(請自備
  零錢至教務處或圖書館投幣機點選選項「教育學程甄
  選報名費」繳交報名費250元,並印出繳費收據)
  ,同時繳交至師資培育暨就業輔導處課程與教學組(
  求真樓K610)。
  2、暑碩班學生另須檢附成績單。
  3、原住民籍學生另須檢附戶籍謄本。
四、甄試日期、時間及地點:
 (一)108年1月10日(星期四)晚上6:00至
  7:30(請攜帶學生證及藍、黑色原子筆應試)。
 (二)考場及考生名單公告:108年1月7日(星期
  一)下午5時30分前公告於師資培育暨就業輔導處
  網頁最新消息(網址:http://web2.n
  tcu.edu.tw/pas/)。
 (三)本考試不另提供時鐘等計時器。
五、注意事項:
 (一)錄取學生應於107學年度第2學期起修習本學
  程(修習本學程修業年限應至少4個學期,不含暑期
  ,需實際修課且成績及格),108年2月8日(五
  )上午10時至指定教室完成報到(公告錄取名單時
  一併公告報到教室),並應於規定時間內完成選課手
  續暨繳交教育學程學分費,否則視同放棄錄取資格,
  不得異議。
 (二)修習教育學程係以隨班附讀方式下修大學部教育
  學程課程,於正常學期之星期一至星期五上課,無法
  於週末、夜間或寒暑期加開課程,請審慎考量自身修
  課可行性後再行報考。
 (三)通過本教育學程甄選取得教育學程修習資格之研
  究生,其申請參加半年全時教育實習之資格,除須通
  過教師資格考試外,並須經主修系所審核確認修畢碩
  、博士畢業應修學分。但以同等學歷進入本校研究所
  就讀者,如通過本教育學程甄選且通過教師資格考試
  ,於參加半年全時教育實習之前,須取得大學畢業證
  書,如未能取得大學畢業證書,須具備碩士畢業證書
  ,方得參加半年全時實習。
六、檢附「107學年度研究生申請教育學程甄選簡章」
  、「107學年度研究生修習教育學程申請表」及「
  數學及國語基本能力定義與範圍」各乙份,如附件一
  、附件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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