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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校108年度教育部「學海築夢」、「學海新南向」校內申請簡章公告。

【速  別】

最速件

【公告期間】

108/01/30~108/03/15

【承辦人員】

林家筠

【聯絡電話】

04-2218-3456

【電子信箱】

ici@gm.ntcu.edu.tw

【主  旨】

本校108年度教育部「學海築夢」、「學海新南向」校內申請簡章公告。

【附  件】

0760031A00_ATTCH1.pdf
0760031A00_ATTCH2.pdf
0760031A00_ATTCH3.doc
0760031A00_ATTCH4.doc
0760031A00_ATTCH5.doc
0760031A00_ATTCH6.doc

【公告內容】

內容:
一、申請期間:108年2月1日至3月15日下午5時
  30分止。
二、申請資格:
 (一)計畫主持人:
  1、計畫主持人應為本校之專任教師,得聘共同主持
  人一名,共同主持人應為本校專任或兼任教師。
  2、實習計畫執行內容由計畫主持人規劃,或經由法
  人機構、國際雙向實習機構協助。
 (二)學生:
  1、具中華民國國籍,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。
  2、本校就讀一學期以上之在學學生,不包括國內及
  境外在職專班生。
  3、於申請時和出國進行研修時均須具備已註冊之在
  學身分,能自行承擔因研修所衍生可能研畢風險者。
  4、已獲實習機構同意書或合作契約書。
  5、具海內外之語言能力檢定成績與證明文件者。
  6、同一申請人於同一教育階段,以申請補助一次為
  限。
三、申請文件(請仔細詳閱簡章內容):
 (一)繳交表件及資料
  1、子計畫申請表(含計畫基本資料、計畫案內容、
  子計畫主持人過去三年築夢計畫執行報告、實習機構
  考評輔導學生方式、提供待遇、子計畫主持人與該機
  構合作時間)
  2、國外實習機構同意薦送學校選送學生赴該機構實
  習同意書或合作契約書影本
  3、薦送學生基本資料表(含個人履歷表、身分證和
 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、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單附排名正本
  乙份、語言能力檢定證明影本乙份、監護人同意書、
  教師推薦信乙封、參加國際競賽或國際展演之相關資
  料)
  4、實習機構考評輔導學生方式、提供待遇、子計畫
  主持人與該機構合作時間
  5、出國切結書
  6、確認文件繳交切結書
 (二)請詳閱簡章與附件
四、繳交方式:請子計畫主持人先聯繫承辦人申請帳號密
  碼後再至「教育部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
  國外專業實習網站」線上提出申請並填寫計畫書及上
  傳相關資料(http://www.studya
  broad.moe.gov.tw/index.
  php),並於108年3月15日下午5時30分
  前繳交紙本文件予國研處承辦人林家筠小姐,電話0
  4-22183456,信箱ici@gm.ntc
  u.edu.tw,逾期或資料不全者,不予送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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