內容: 一、註冊日期、地點:108年9月9日(星期一),於 本校教務處註冊組辦理。(備註:在職專班學生可由 班代收齊學生證後,送至求真樓三樓計算機及網路中 心工讀生(星期一至星期四)即可,並請於隔日夜間 上課時前往領取。) 二、正式上課:108年9月9日(星期一)。 三、學雜費繳費單請於108年8月14日(星期三)起 ,逕至學校首頁/資訊服務/校務行政系統/校園資 訊系統學生專用通道一、二/使用者登入/進入查詢 列印繳費。詳細操作步驟及繳費方式請參閱繳費須知 附件1。 四、學雜費收據請自行收存,註冊當日不必繳驗。惟如未 於規定期限繳費者,仍需繳驗收據。 五、各年級學生註冊請務必攜帶學生證,否則不得註冊。 如學生證遺失請於註冊前一週內申請補發,註冊當日 依規定時間交學藝股長收齊後送註冊組。須個別註冊 者,請自備繳費收據至註冊組蓋章,否則不予受理。 六、依本校學則第十四條規定:「學生應依學校規定繳費 期限前繳交各項應繳費用,繳交學雜費即視同完成註 冊,其他未繳之應繳費用,應依各相關規定辦理。逾 期未繳交學雜費者,除以書面請准延緩繳交學雜費註 冊者外,視同未註冊,應令退學。」 七、辦理就學貸款之同學,請將就學貸款申請書(學校存 執聯)、就貸明細表及學雜費繳費單(請參閱就學貸 款申辦流程如附件)等資料於108年8月30日前 繳交至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(可掛號郵寄),相關 資訊請洽課指組網站:http://sa.ntc u.edu.tw/news.php?type= 29&unit=5。就學貸款申辦流程請參閱附件 2,如有疑問請洽學務處課指組,電話:04-22 183118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