內容: 一、108學年度第2學期大學部四年級及轉學生申請輔 系、雙主修時間為108年11月25日(星期一) 至11月29日(星期五)止。 二、同學請於上述時間至本校「校園資訊系統」線上填寫 申請表(操作流程如附件),並下載列印申請表及親 筆簽名後,向各所屬學系及欲申請修讀學系申請。經 雙方系所主任核章同意後,統一由接受申請學系彙整 並送交教務處註冊組辦理。 三、依教育部102年10月15日臺教高通字第102 0149833號函示,陸生申請修讀輔系、雙主修 應在教育部當學年度核定招收陸生之系組範圍內辦理 ,另依教育部核定108學年度本校陸生學士班招生 學系為教育學系及美術學系。惟經調查108學年度 第2學期教育學系及美術學系不招收輔系、雙主修。 四、輔系暨雙主修係採隨班附讀或專班方式辦理,經核准 之同學自次學期(即108學年度第2學期)開始修 讀,適用108學年度課程架構。因此,欲申請輔系 或雙主修同學宜自行斟酌能力、本系課程負擔及時間 等狀況後再行申請。 五、收費標準:依本校99學年度第5次校務基金管理委 員會會議決議,自101學年度第1學期起,學生修 讀輔系、雙主修課程者,採隨班附讀且修習逾25學 分始收取費用,學分費收費標準依本校公告之學雜費 收費標準辦理。 六、教務處於申請時間結束後彙整同學及各學系送來之資 料,統一公布輔系及雙主修錄取名單。各學系可據此 輔導學生選課,且通過申請同學也可據此開始進行輔 系及雙主修之選課事宜。 七、申請同學如有其他相關問題請逕洽各學系系辦或教務 處註冊組。 八、本校108學年度第2學期招收輔系、雙主修學系如 下: (一)招收輔系學系: 1、幼兒教育學系 2、體育學系 3、語文教育學系 4、區域與社會發展學系 5、台灣語文學系 6、科學教育與應用學系 7、資訊工程學系 8、國際企業學系 (二)招收雙主修學系: 1、語文教育學系 2、區域與社會發展學系 3、科學教育與應用學系 4、資訊工程學系 5、國際企業學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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