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公告內容】 |
內容: 一、需求單位:國立臺中教育大學美術學系。 二、進用人員職稱: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。 三、進用人數:1名。 四、工作內容: (一)辦理美術學系各項會議召開之相關事宜。 (二)辦理美術學系大學部與碩士班招生考試及學術活 動等相關事宜。 (三)學期課程之安排、協助教師進修、講學及研究獎 勵之申請。 (四)辦理教師聘任及升等案。 (五)辦理大學入學美術術科考試業務。 (六)學生畢業學分及畢業門檻審查。 (七)配合校內各處室處理行政業務。 (八)綜合美術學系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 五、應具備知能條件: (一)學歷:教育部認可之大學(含)以上學歷。 (二)工作經驗:具備行政文書處理能力,具有公務行 政工作所需知能及經驗者尤佳。 (三)電腦專長:熟悉電腦文書軟體(word、ex cel、powerpoint等)。 (四)工作主動積極並具備良好溝通協調能力。 (五)具高度之企劃能力、負責盡職、品行端正、具服 務熱忱者。 (六)對美術相關領域熟悉,以及有會議與活動規劃經 驗者尤佳。 六、工作待遇工作時間: (一)工作待遇:本職缺待遇依本校校務基金進用工作 人員報酬標準表敘薪,以一等約用人員敘薪(每月計 新臺幣28,965元)。 (二)上班時段:08:00/下班時段:17:30 ,週休二日,但得依實際情形另行規範。 (三)休假制度:依學校規定辦理。 七、聘僱期間:自聘僱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,本 案人員需通過試用三個月之考核後,方得正式聘用。 八、檢附資料: (一)履歷(貼妥照片、檢附身分證影本)及自傳(內 含工作經歷優異表現及遭遇困難…等),14號標楷 體格式並註明聯絡方式(電話、住址、EMAIL) 。 (二)最高學系畢業證書及相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。 (三)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裝訂。 九、應徵方式: (一)請於110年3月8日前(以郵戳為憑)將個人 履歷資料郵寄至國立臺中教育大學美術學系(403 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40號),並於應徵信封上註明 「應徵臺中教育大學美術學系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 」。 (二)經書面資格審查合格者,將擇優通知面試(電話 通知),不合格者恕不通知及退件。 (三)本次徵選,除正取1名外,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 額1名,後補期間自徵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3個月有 效。 (四)連絡電話:04-22183482,聯絡人: 蕭老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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