內容: 一、依據教育部大專校院處理學生辦理活動發生疑似校園 性侵害、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注意事項及本校106 年9月27日召開106學年度第一學期第1次性別 平等教育委員會會議決議辦理。 二、寒暑假期間,本校各學系學生及進修推廣部等單位將 規劃舉辦一系列營隊活動,參與者多半為18歲以下 兒童少年,請透過多方管道例如營隊手冊等註明安全 注意事項,宣導留意孩童安全、避免落單並慎選師資 ,活動內容亦請尊重參與者的主觀感受,避免違反性 別平等意識。 三、活動發生疑似校園性別事件之通報,應依性平法第二 十一條第一項規定辦理:學校校長、教師、職員或工 友知悉活動發生校園性別事件時,應依防治準則第十 六條第一項規定,按學校防治規定所定權責向學校權 責人員通報,並由學校權責人員依相關法律規定向直 轄市、縣(市)社政及教育主管機關通報,至遲不得 超過二十四小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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