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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臺中教育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徵聘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(職務代理人)公告

【速  別】

普通件

【公告期間】

109/01/21~109/02/07

【承辦人員】

魏志衡

【聯絡電話】

04-2218-3324

【電子信箱】

elswei@mail.ntcu.edu.tw

【主  旨】

國立臺中教育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徵聘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(職務代理人)公告

【附  件】

【公告內容】

內容:
一、需求單位:國立臺中教育大學通識教育中心
二、進用人員: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(職務代理人)1
  名
三、資格條件及專長:
 (一)學歷要求:大學以上學位。
 (二)工作經驗:具行政文書處理能力、會議及活動辦
  理、執行教育部相關計畫案等經驗,另具學校行政工
  作經驗者尤佳。
 (三)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軟體(如:Word、Exc
  el、PowerPoint…)、網站維護管理及
  網路系統操作等資訊處理能力。
 (四)具計畫撰寫、專案管理及獨立作業能力或經驗。
 (五)主動積極、負責盡職、品性端正,並具團隊合作
  精神及良好溝通協調能力。
四、工作說明:
 (一)辦理通識選修課程開排課業務。
 (二)辦理新增/修訂之通識選修課程開設及外審作業
  。
 (三)辦理全校性大三、大四學生通識課程畢業學分(
  預)審查作業。
 (四)辦理各項精進博雅教育教師座談會。
 (五)辦理通識沙龍與博雅講堂。
 (六)辦理通識課程期末教學意見問卷調查。
 (七)通識護照認證管理。
 (八)辦理校外教學與體驗課程。
 (九)宣導博雅教育相關事務。
 (十)召開中心業務各項會議(中心會議、中心系級課
  程委員會、中心院級課程委員會)。
 (十一)校際/選課輔導(學分抵免/採認、加退選作
  業)。
 (十二)通識課程教學助理聘任、培訓與管理。
 (十三)中心工讀生聘任、培訓及管理。
 (十四)辦理設備採購、財物保管、中心預算編列及經
  費核銷。
 (十五)規劃建置與通識課程教學相關之程式系統及教
  學使用。
 (十六)新/修訂與維護中心規章辦法。
 (十七)管理及維護中心網頁、經營中心FB社群。
 (十八)執行專案計畫。
 (十九)辦理中心共同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。
五、工作待遇、工作時間、休假制度:
 (一)工作待遇:依本校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報酬標
  準表一等約用人員等級敘薪(每月新台幣28,96
  5元整);另提供勞健保、勞退金及年終工作獎金。
 (二)上/下班時段:上午8:00 /下午17:3
  0,週休二日,但得視實際業務需要彈性調整。
 (三)休假制度:依學校規定辦理。
六、工作地點:國立臺中教育大學通識教育中心。
七、聘任期間:109年3月18日至110年5月26
  日(視實際分娩日期調整),如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回
  職,則須無條件離職。(本案進用人員須通過三個月
  試用期之考核後,方得正式聘用)。
八、應徵方式:意者請檢具以下文件,並於109年2月
  7日(星期五)前以Email方式至misher
  e@mail.ntcu.edu.tw張小姐收;
  信件主旨請註明「應徵通識教育中心校務基金進用工
  作人員(職務代理人)」。
 (一)履歷表與自傳,並請註明有效之聯絡方式(含電
  話、住址、email)。
 (二)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。
 (三)相關經歷證明文件資料影本。
九、甄選方式:
 (一)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,本中心將擇優通知筆試
  或面試,不合格者恕不通知。
 (二)本次甄選,除正取1名外,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
  額2名,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3個月內
  有效。
 (三)聯絡方式:國立臺中教育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張小
  姐04-22183242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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