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公告內容】 |
內容: 一、需求單位: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學生事務處體育室 二、進用人員職稱: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 三、進用人數:1人 四、職務說明 (一)游泳池救生員。 (二)游泳池水質、清潔維護及機房管理。 (三)游泳池場地及器材管理。 (四)體育室相關業務。 (五)體育室臨時交辦事項。 五、條件資格 (一)學歷:教育部認可之大學(含)以上學歷,體育 相關科系為佳。 (二)工作經驗:具行政文書處理能力,對行政業務有 經驗者為佳。 (三)資訊專長:熟悉電腦文書軟體(word、ex cel、powerpoint等)及網路系統操作 、網頁維護等電腦處理能力。 (四)工作態度:主動積極並具備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 。負責盡職、品行端正、具服務熱忱、配合度高。對 體育相關領域熟悉,以及有會議或活動等經驗佳。 (五)專業證照:具備合格救生員證(中華民國水上救 生協會、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或體育署核定核可之機構 ),且該證於工作時間內仍為有效證件。 六、工作待遇、工作時間、休假制度 (一)工作待遇:本職缺待遇依本校校務基金進用工作 人員報酬標準表敘薪,以一等約用人員敘薪(每月計 新台幣28,965元),提供勞健保及勞退金,並 依相關規定辦理。 (二)上班時段:08:00至17:30,週休二日 ,但得依實際情形另行規範。 (三)休假制度:依學校規定辦理。 七、應徵方式 (一)自即日起,意者請檢附下列文件,於109年1 0月16日(以郵戳為憑)下班前送達國立臺中教育 大學學務處體育室(403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40 號),並於應徵信封上註明「應徵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學務處體育室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甲案」。 1、個人詳細履歷表(含照片、自傳及身份證正反面 影本,並請註明有效之聯絡方式,手機及電子信箱) 。 2、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專業證照影本。 3、推薦函(無則免)。 4、其他有利於審查之相關證件、文件。 (二)經書面資格審查合格者,將擇優通知參加甄選( 以電話通知)。其餘應徵者,不另行通知結果,亦不 退還所寄相關資料。 (三)本次甄選,除正取1名外,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 額,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。本案人員需通過試用三個月之考核後,方得正式聘 用。 (四)聯絡電話:04-22183314,聯絡人: 賴小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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