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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本校110學年度第2學期『學雜費減免』網路申請相關事宜,請依說明事項辦理。

【速  別】

普通件

【公告期間】

110/11/17~110/12/15

【承辦人員】

趙珠吟

【聯絡電話】

04-2218-3135

【電子信箱】

reg3148@gm.ntcu.edu.tw

【主  旨】

有關本校110學年度第2學期『學雜費減免』網路申請相關事宜,請依說明事項辦理。

【附  件】

0460282A00_ATTCH4.pdf
0460282A00_ATTCH3.pdf

【公告內容】

內容:
一、申請期限:110年12月1日起至110年12月
  15日止。
二、收件單位:教務處註冊組。
三、申請對象:日間部及在職專班學生。
 (一)新申請學生:110學年度第2學期未曾申請學
  雜費減免學生。
 (二)原減免學生:
  1、需重新提出申請者:110學年度第2學期學雜
  費減免身分為現役軍人子女、身心障礙人士子女(在
  職專班學生不得申請)、身心障礙學生、低收入戶學
  生、中低收入戶學生、特殊境遇家庭子女。
  2、不需重新提出申請者:110學年度第2學期學
  雜費減免身分為軍公教遺族子女、原住民籍學生。
 (三)延修生:除身心障礙學生可申請外,其他減免身
  分類別均不得申請。
四、申請方式:採網路申請方式,請於申請期限內至
 (一)本校網頁首頁→資訊服務→校務行政系統→校園
  資訊系統學生專用通道→學生專用通道一:http
  s://ecsa.ntcu.edu.tw或學生
  專用通道二:https://ecsb.ntcu
  .edu.tw→登入個人帳號密碼→進入學生資訊
  系統→學雜費減免申請→減免申請。
 (二)完成線上申請後,請列印學雜費減免申請表(需
  由家長及申請同學親筆簽名),併同需繳交證件送交
  教務處註冊組審查(校園資訊系統開放時間為12月
  1日至12月15日)。
五、檢附「學雜費減免」操作流程如附件1。
六、學雜費減免常見問題(如附件2):請參閱學雜費減
  免Q&A,或逕至教務處註冊組洽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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