內容: 一、本校人文學院徵求院長候選人,敬請惠予公告或推薦適當人選,截止日期為111年5月6日。 二、人文學院院長候選人應具備下列條件: (一)教育部審查合格之教授。 (二)學術成就卓越並具行政能力或經驗。 (三)高度教育熱忱與高尚品德。 三、請被推薦人填妥「院長候選人連署推薦表」及「院長候選人資料表」表格,提供完整個人資料,並附最高學歷、教師證書各乙份。並請於111年5月6日(星期五)前(以郵戳或收件章簽註之日期為憑)檢附上述文件,以限時掛號郵寄或送達40306 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40號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人文學院院長遴選委員會收(聯絡電話:04-22183302 黃小姐),並在信封標示「應徵人文學院院長」。 四、院長遴選相關資訊同時登載於本校網頁及人文學院網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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