檢送修正「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」1份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【速 別】
速件
【公告期間】
112/04/17~112/05/31
【承辦人員】
鄒佩君
(點選承辦人,可直接發送mail)
【聯絡電話】
04-2218-3174
【電子信箱】
【主 旨】
檢送修正「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」1份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【附 件】
0560139A00_ATTCH1.pdf
【公告內容】
內容:
一、依據教育部112年4月14日臺教高(三)字第1122201024號函辦理。
二、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(以下簡稱指揮中心)公布112年4月17日起放寬指定場所及公共運輸戴口罩規定,教育部修正旨揭防疫管理指引,校車及校園接駁車等建議戴口罩;健康中心比照指揮中心所列指定場所規定戴口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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