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公告內容】 |
內容: 一、需求單位:國立臺中教育大學總務處事務組。 二、進用人員職稱: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(駐衛隊員)。 三、進用人數:1人。 四、工作內容 (一)校園安全與巡邏。 (二)門禁與車輛管制。 (三)燈火管制。 (四)到校參觀及洽公人士車輛管理及收費。 (五)代售招生簡章。 (六)例假日及夜間信件簽收。 (七)火災警示系統及校園監視設備系統監控。 (八)火災、竊盜等各項緊急事故處理。 (九)其他各項臨時交辦事項。 五、工作時間:日、夜輪班制(8小時3班制)。 六、應具備知能條件 (一)高中職(含)以上學歷。 (二)具備word、excel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。 (三)主動積極、刻苦耐勞、具團隊精神及協調溝通能力。 (四)具一年以上工作經驗,對警衛保全及總務工作有興趣或經驗者為佳。 (五)附自傳一篇約500字。 七、待遇:依本校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報酬標準表,以高中(職)畢業等級敘薪(每月計新台幣26,400元)。 八、聘僱期間:一年一聘(試用期間三個月)。 九、檢附資料 (一)履歷自傳(貼妥照片)並註明聯絡方式(電話、住址、email)。 (二)最高學歷畢業證書、身分證影本及相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。 (三)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裝訂。 十、應徵方式:請將檢附資料於112年10月15日前寄達國立臺中教育大學總務處事務組(以郵戳為憑)。(地址:40306台中市西區民生路140號),信封請註明「應徵總務處事務組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」字樣及日間聯絡電話(所提供之電話號碼如無法聯絡,請自行負責)。 十一、徵選方式 (一)書面資料審查後,擇優以電話通知面試,不合格者恕不通知及退件。 (二)本次徵選,除正取1名外,另視成績酌增候補並依順位依序遞補,候補期間自遴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。 (三)聯絡人:黃小姐,電話04-22183377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