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公告內容】 |
內容: 一、機關名稱: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幼兒教育學系。 二、職缺名額: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(職務代理人)1名。 三、資格條件 (一)學歷要求:大學(含)以上學歷。 (二)工作經驗:具行政文書處理能力、對於系所辦業務有經驗者為佳。 (三)資訊能力:熟悉電腦文書軟體(word、excel、powerpoint等)及網頁維護等能力。 (四)工作態度:主動積極、具團隊精神及協調溝通能力。 四、工作項目 (一)辦理本系各項會議召開之相關事宜。 (二)辦理大學部招生考試及學術活動等相關事宜。 (三)辦理本系大學部、碩士班及碩士在職專班開排課相關事宜。 (四)輔導本系大學部學生、轉學生選課、生活適應事宜及師生聯絡。 (五)辦理幼教學程、中文說演故事專長檢定相關事宜。 (六)辦理本系設備採購及維修相關事宜。 (七)配合學校各處室處理行政業務。 (八)綜合本系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 五、工作待遇、工作時間、休假制度 (一)工作待遇:依本校校基金進用工作人員報酬標準表敘薪,以一等約用人員敘薪(每月計新台幣30,125元)。 (二)上班時段:08:00/下班時段:17:30,週休二日,但得依實際情形另行規範。 (三)休假制度:依學校規定辦理。 (四)聘僱期間:本職缺為職務代理人,聘期自實際報到日至113年7月10日(育嬰留職停薪期間預估6個月),以實際所代理人員育嬰留職停期間為準,如聘期內遇育嬰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復職,則本職缺聘期至原代理人員復職前一日止。 (五)新進人員須通過3個月試用期考核後,得正式聘用。 六、檢附資料 (一)個人自傳及履歷表(含個人學經歷、個人照片、聯絡電話、住址、e-mail)。 (二)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、身分證影本及相關經歷證明文件(以上資料請以A4規格繕打)。 七、甄選方式 (一)意者請於112年10月5日(星期四)前將相關應徵資料以e-mail方式逕寄幼兒教育學系信箱(ece@mail.ntcu.edu.tw),並於應徵信件主旨註明「應徵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(職務代理人)」。 (二)經資格審查合格者,擇優通知面試,不合格者恕不通知及退件。 (三)本次甄選,除正取1名外,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若干,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。 (四)聯絡電話:(04)2218-3402 幼兒教育學系張小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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