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新消息  
隔線
 
國立臺中教育大學總務處徵聘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(校聘護理師)一名。

【速  別】

普通件

【公告期間】

112/12/07~112/12/12

【承辦人員】

魏志衡

【聯絡電話】

04-2218-3324

【電子信箱】

【主  旨】

國立臺中教育大學總務處徵聘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(校聘護理師)一名。

【附  件】

【公告內容】

內容:
一、需求單位:國立臺中教育大學總務處職安組
二、進用人員職稱:校聘護理師(職護)
三、進用人數:1人
四、工作內容
 (一)本校勞工之健康教育、健康促進與衛生指導相關事務之規劃與實施。
 (二)本校職業傷病及一般傷病之防治、健康諮詢、急救通報及緊急處置之協助。
 (三)協助校方選配勞工從事適當工作之相關事務。
 (四)協助校方辨識與評估工作場所環境、作業危害及緊急應變之相關業務。
 (五)本校勞工體格、健康檢查紀錄之核對、分析、評估、管理與保存及健康管理業務。
 (六)本校職業衛生之研究報告及傷害、疾病紀錄之管理業務。
 (七)協助校方實施職業病預防及工作環境改善之相關事務。
 (八)協助本校職場衛生管理及節能減碳業務。
 (九)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或主管交辦有關職安相關之事務。
 (十)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五、應具備知能條件
 (一)性別:不拘。
 (二)學歷要求:大學以上畢業。
 (三)證照:需具護理師或護士證照及「勞工健康護理服務人員」證照。
 (四)工作經驗:具備行政文書處理能力,具有廠護經驗者尤佳。
 (五)電腦專長:熟悉電腦文書處理(Word、Excel、Powerpoint)。
 (六)工作主動積極並具備良好溝通協調能力。
 (七)負責盡職、品行端正、具服務熱誠者。
六、待遇:依本校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報酬標準表敘薪,以一等約用人員敘薪(每月計新台幣30,125元)。
七、聘僱期間:本案人員需通過試用三個月之考核後,方得正式聘用。
八、上班地點:本校總務處職安組。
九、檢附資料:
 (一)履歷自傳(貼妥照片)並註明聯絡方式(電話、住址、email)。
 (二)最高學歷畢業證書、身份證正反面及相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。
 (三)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裝訂
十、應徵方式:請於112年12月12日前(以郵戳為憑)將個人履歷資料郵寄至國立臺中教育大學總務處職安組。(地址:403台中市西區民生路140號),信封請註明「應徵臺中教育大學總務處職安組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」。
十一、徵選方式:
 (一)書面資料審查後,擇優通知面試,不合格恕不通知及退件。
 (二)本次徵選,除正取1名外,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3至5名,後補期間自徵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3個月有效。
回上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