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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校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徵聘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(校聘組員)一名。

【速  別】

普通件

【公告期間】

113/03/25~113/03/29

【承辦人員】

魏志衡

【聯絡電話】

04-2218-3324

【電子信箱】

【主  旨】

本校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徵聘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(校聘組員)一名。

【附  件】

【公告內容】

內容:
一、進用人員職稱: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(校聘組員)。
二、名額:1名。
三、職務說明
 (一)辦理新進教師研習營
 (二)新進教師手冊彙編
 (三)教學知能及數位教材製作研習
 (四)教學助理相關業務
 (五)優良創意數位教材遴選作業
 (六)維護管理教學發展中心網站
 (七)數位攝影棚維護管理
 (八)業務相關計畫執行與管考
 (九)中心相關法規修訂
 (十)其他臨時交辦事項
四、四件資格
 (一)學歷要求:學士(含)以上畢業。
 (二)工作經驗: 具備行政文書處理能力,具有公務行政工作所需知能、活動企劃能力及執行教育部或其他單位之委辦計畫經驗者尤佳。
 (三)資訊專長:熟悉電腦文書處理(如:Word、Excel、PowerPoint)、具網站建置及維護等專長尤佳。
 (四)能獨立作業、品行端正、負責盡職、主動積極並具備良好溝通協調能力。
五、工作待遇、工作時間、休假制度
 (一)工作待遇:依「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報酬標準表」敘薪,以一等約用人員敘薪(每月計新臺幣30,125元)。
 (二)工作地點: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。
 (三)工作時間及休假制度:依學校規定辦理。
 (四)職務內容得由主管視業務及人員狀況彈性調整。
 (五)本案人員需通過三個月試用期考核後方得續聘。
六、檢附資料及注意事項
 (一)有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:
  1、個人自傳及履歷表(含個人學經歷、個人照片、聯絡電話、住址、e-mail)。
  2、身分證、最高學歷證書影本(國外學歷需經駐外單位驗證,並請檢附修業期間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)。
  3、其他有利文件(有相關證照可檢附)。
 (二)應徵方式:即日起至113年3月29日下午5時30分前(以本校電腦時間為主,逾期恕不受理)將電子檔寄至ctd@mail.ntcu.edu.tw信箱,並於應徵主旨上註明「應徵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」。
 (三)經資料審查合格者,將擇優通知參加面試(以電話通知),其餘應徵者,恕不另行通知結果,亦不退還所寄相關資料。
 (四)本次甄選,除正取1名外,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~2名,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。
 (五)聯絡人: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陳小姐;電話04-2218-3142;電子郵件ctd@mail.ntcu.edu.tw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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