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公告內容】 |
內容: 一、需求單位:進修推廣部(服務組)。 二、職稱名額: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1名(校聘組員或校聘專員)。 三、職務說明: (一)辦理政府機關招標或委託課程。 (二)辦理學分班與非學分班課程開班規劃、招生考試、開課排課及課務管理。 (三)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 四、條件資格: (一)學歷要求:學士(含)以上畢業。 (二)工作經驗:具行政文書處理能力、公文撰寫、企劃書撰寫、投標相關經驗者優先考量 (請檢附證明文件)。 (三)電腦專長:熟悉電腦文書處理(Word、Excel、PowerPoint)。 (四)能獨立作業、具服務熱忱、主動積極及良好溝通協調能力。 五、工作待遇、工作時間、休假制度: (一)工作待遇:依「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報酬標準表」敘薪,錄取者如為大學學歷者,以一等人員敘薪(每月計新臺幣34,330元);如為碩士學歷者,以高等人員敘薪(每月計新臺幣39,300元)。 (二)工作地點:國立臺中教育大學進修推廣部(服務組)。 (三)工作時間及休假制度:依學校規定辦理。平日班:8:00-8:30彈性上班,17:30-18:00彈性下班。惟每月須輪值夜班2至3次,上班時間為12:20-21:00。 (四)職務內容得由主管視業務及人員狀況彈性調整。 (五)本案人員需通過三個月試用期考核後方得續聘。 六、檢附資料及注意事項: (一)有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: 1、個人自傳及履歷表(含個人學經歷、個人照片、聯絡電話、住址、e-mail)。 2、身分證、最高學歷證書影本(國外學歷需經駐外單位驗證,並請檢附修業期間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)。 3、其他有利文件(如有英文檢定等各類證照,可檢附)。 (二)報名期限:即日起至114年11月7日(星期五)止,於報名期限前將以上資料逕寄「國立臺中教育大學進修推廣部收」(403012臺中市西區民生路227號),並於應徵信封上註明「應徵進修推廣部服務組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」。 (三)經書面資料審查合格者,將擇優通知參加甄選(以電話通知),其餘應徵者,恕不另行通知結果,亦不退還所寄相關資料。 (四)甄選方式:筆試、面試。 (五)本次甄選得視甄選成績正取一名(如未符用人需求則從缺),並得酌列候補名額,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三個月內有效。 (六)職缺聯絡人:黃小姐,電話04-2218-3252。Email:sunnyhuang@gm.ntcu.edu.tw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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