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公告內容】 |
內容: 一、需求單位:總務處文書組。 二、職稱名額: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職務代理1名(校聘組員)。 三、職務說明: (一)總發文(包含紙本公文郵寄封裝、公文郵寄清單及掛號單繕寫)各項作業。 (二)總收文、分文各項作業。 (三)收發文統計登錄、公文時效統計。 (四)公文系統人員資料維護及定期清查。 (五)公文線上簽核系統操作諮詢。 (六)本校印信保管及用印各項作業。 (七)檔案推廣應用。 (八)協助檔案管理業務。 (九)協助郵務業務。 (十)臨時交辦事項。 四、條件資格: (一)學歷要求:學士(含)以上畢業。 (二)電腦專長:熟悉電腦文書處理(Word、Excel、PowerPoint)。 (三)能獨立作業、口齒清晰、溫和親切、主動積極並具備良好溝通協調能力。 (四)細心耐煩、負責盡職、品行端正、具團隊合作精神及服務熱誠者。 五、工作待遇、工作時間、休假制度: (一)工作待遇:依「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報酬標準表」敘薪,以一等人員敘薪(每月計新臺幣34,330元)。 (二)工作地點:國立臺中教育大學總務處文書組。 (三)工作時間及休假制度:依學校規定辦理。 (四)職務內容得由主管視業務及人員狀況彈性調整。 (五)本案人員需通過三個月試用期考核後方得續聘。 六、職務代理期間:自通知錄取報到日起至所代理人員留職停薪截止日止(預計至115年9月30日止,得依實際情形調整)。 七、檢附資料及注意事項: (一)有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: 1、個人自傳及履歷表(含個人學經歷、個人照片、聯絡電話、住址、e-mail)。 2、身分證、最高學歷證書影本(國外學歷需經駐外單位驗證,並請檢附修業期間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)。 3、其他有利文件(有相關證照可檢附)。 (二)報名期限:即日起至115年1月2日止,於報名期限前將以上資料逕寄「國立臺中教育大學總務處文書組收」(40306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40號,以郵戳為憑,並於應徵信封上註明「應徵總務處文書組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職務代理」。 (三)經書面資料審查合格者,將擇優通知參加甄選(以電話通知),其餘應徵者,恕不另行通知結果,亦不退還所寄相關資料。 (四)甄選方式:面試。 (五)本次甄選,除正取一名外,另視甄選成績酌候補名額1~2名,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。 (六)職缺聯絡人:張小姐;電話04-22183190;電子郵件tpark5626@mail.ntcu.edu.tw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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