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公告內容】 |
內容: 一、需求單位:國際事務處。 二、職稱名額: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1名(校聘專員)。 三、職務說明: (一)境外生居留證諮詢。 (二)境外生工作證審核。 (三)境外生健保卡申請。 (四)境外生傷病醫療保險業務。 (五)全國大專校院境外生資料管理資訊系統維護。 (六)境外生學雜費繳費單製作。 (七)境外生清寒僑生獎助學金、教育部研究所優秀僑生獎學金、僑委會工讀金及學習扶助金、受理僑委會及其他機構之僑生獎學金申請。 (八)教育部僑生輔導實施計畫經費管理維護。 (九)境外學生畢業流向追蹤。 (十)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 四、條件資格: (一)學歷要求:碩士(含)以上畢業。 (二)外語專長:需具備相當於CEFR語言參考架構B2 級(含)以上英語專長(需檢附證明)。 (三)工作經驗:具備行政文書處理能力,有學生輔導經驗者尤佳。 (四)電腦專長:熟悉電腦文書操作(Word、Excel、PowerPoint),具數位視覺設計工具應用能力者尤佳。 (五)具執行力與獨立作業能力、主動積極並具備良好溝通協調能力,具高度服務熱誠者。 (六)無依本校規定不得進用為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之情事者。 五、工作待遇、工作時間、休假制度: (一)工作待遇:依「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報酬標準表」敘薪,以高等1級人員敘薪 (每月月薪計新臺幣39,300元)。擔任本職務人員可依所具備之英語檢定證照,依「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特殊專長加給標準表」所屬等級支領外語(英語)專長加給,加給金額為3,000至5,000元。 (二)工作地點: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國際事務處。 (三)工作時間及休假制度:依學校規定辦理。 (四)職務內容得由主管視業務及人員狀況彈性調整。 (五)本案人員需通過三個月試用期考核後方得續聘。 六、檢附資料及注意事項: (一)有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: 1、履歷表(含個人學經歷、個人照片、聯絡電話、住址、電子郵件)及個人自傳(中文及英文兩版)。 2、身分證、最高學歷證書影本(國外學歷需經駐外單位驗證,並請檢附修業期間內政部移民署入出國日期證明書)。 3、英文檢定相關證明影本。 4、其他有利文件(有其他相關證照可檢附)。 (二)報名期限:自即日起至115年11月12日止,以電子檔形式將報名資料寄到huiyi@gm.ntcu.edu.tw(收件截止時間為115年11月12日下午5時,以本校電腦時間為主)。 (三)經書面資料審查合格者,將擇優通知參加甄選(以電話通知),其餘應徵者,恕不另行通知結果,亦不退還所寄相關資料。 (四)甄選方式:面試。 (五)本次甄選得視甄選成績正取1名(如未符用人需求則從缺),並得酌列候補名額,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三個月內有效。 (六)職缺聯絡人:洪小姐;電話04-22183682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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